信息来源: 深圳晚报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10 浏览:554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住宅小区和
城中村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
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住宅小区和城中村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关于住宅小区和城中村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工作指引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有关加强住宅小区、城中村封闭式管理等工作要求,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措施,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所有在各类住宅小区、城中村(以下统称小区)居住的人员(含其中“三小场所”从业人员,下同)进出小区实施认证管理,即每名居住人员均需出示本指引规定的系统认证图码或人员通行证后方可进出小区,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后,无须再对居住人员进出进行信息登记。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经住户同意进入的,要出示本指引规定的系统认证图码方可进入。
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车辆进出。
二、认证通行方式
(一)凭系统认证图码通行。所有小区居住人员应通过微信小程序“深i您—自主申报”、“i深圳”公众号、“i深圳”APP(二维码见图1)等平台自主申报个人信息,并依凭获取的系统认证图码(见图2)进出小区。
(二)凭证通行。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线上申报,或直接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工作站进行线下申报后领取人员通行证,凭证进出小区。
三、办理方式及其流程
除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线下申报外,其他居住人员一律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流程。
1.选择申报途径。所有小区居住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信息化平台自主申报个人信息(申报表见附件):
(1)通过微信小程序“深i您—自主申报”申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点击进入自主申报页面。
(2)通过“i深圳”公众号申报:在微信公众号搜索“i深圳”并点击进入,依次点击“抗击疫情”“深i您—自主申报”后进入自主申报页面。
(3)通过i深圳APP申报: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i深圳APP,进入APP后依次点击“疫情防控服务专区”、“自主申报平台”后进入自主申报页面。
2.填报信息。进入自主申报页面后,首先注册并登陆帐号,随后点击“自主申报”,并勾选录入“基本信息”、“人员类型”、“是否居家隔离”、“居住属性”、“其他”等字段信息后,再点击“提交”即完成自主申报。
3.系统认证。完成自主申报,并经系统自动审核确认为不需要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送医治疗的,系统将自动生成认证图码(见图2)。点击“我的——我的上报信息”即可显示相关认证图码。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出示获取的系统认证图码进出小区。
4.特别规定: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线上申报的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如需申领人员通行证,可以凭其亲属提供的系统认证图码、并附本人照片向社区工作站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申领。
申领通行证可以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预约上门办理,也可以在进出小区时出示系统认证图码当场申领。
(二)线下申报流程。
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熟悉线上操作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人员,还可以直接进行线下申报,并申领人员通行证。其中,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无物业服务的小区,向社区工作站申报。
申报表、证件的领取和递交等应尽可能通过住户信箱交换等非接触方式进行。确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电话、微信预约上门办理的方式进行,并严格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1.小区公告。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工作站应提前公告领取或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递交表格以及领取人员通行证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即相关要求等。
2.填报信息。申报表同线上版本一致。申报表可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交表时应同时附本人照片。
3.核发人员通行证。社区工作站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结合日常服务掌握的情况作必要的审核。对不需要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送医治疗的人员,及时核发人员通行证。
四、相关要求
1.人员通行证由各区自行设计和监制,其中须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住所楼栋和门牌号,并附本人照片。
2.各小区应尽量减少出入口,并在出入口一律设卡检查,确保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对进出人员逐一测量体温措施。
3.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期间,设置有车辆出入自动感应系统的小区应当暂停使用自动感应放行功能,对进出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
4.所有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本工作指引印发之日起5天内组织和督促本单位负责小区内所有居住人员完成个人信息自主申报以及人员通行证的申办。
附件:居民自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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