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湖北应急管理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28 浏览:503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须臾不可放松,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万无一失”
进一步发挥技术的作用,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将安全隐患筛查网越织越密,努力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岁末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和事故多发期。不久前,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安全生产事故看似事发突然,让人防不胜防、难以避免,但实则有迹可循。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及时注意到并解决好苗头问题,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明者防祸于未萌。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山西要求全省煤矿在重要作业场所增设完善视频监控,山东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当地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江苏全面推进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各地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排查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事实证明,坚持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方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须臾不可放松,唯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保障“万无一失”。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监管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善于向技术借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我国已实现全国高危行业企业联网监测,构建了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建成并在全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智能执法辅助工具可以自动识别危化、工贸等30余类重点工艺、关键设备问题隐患。应进一步发挥技术的作用,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将安全隐患筛查网越织越密,努力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监管有力,更要生产自觉。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发现,个别企业还存在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履行、不落实,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甚至违法违规、冒险蛮干的现象。针对类似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多地出台规定,明确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包括从内部惩戒到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等追责措施,对相关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以严密制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才能让规定落到实处,督促企业第一责任人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自觉守好法律底线。